1、现根据桐开建投委办秘【2026】13号会议纪要,决定对桐城经开区TCA23-06#、TCA23-10#、HITD24B01002地块的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选定服务单位。
2、本次服务单位询价工程如下:
2.1本次询价项目为桐城经开区TCA23-06#、TCA23-10#、 HITD24B01002地块(桐城经开区彩虹新能源科技产业园(一期))的安全预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服务内容为:安全预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含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协助采购人完成评审及报批手续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并提供后续安全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环境监测、公众参与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评审及报批手续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件,并提供后续环境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安全条件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涵盖化工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具有安全条件评价资格证书。
3.3报价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4报价人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名单或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3.5报价人近3年内无因安全评价质量事故或弄虚作假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且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按协议分工承担对应工作(安全预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的,具备对应专业资质条件的一方即为合格,无需联合体各方均同时满足全部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4)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单位至少具有1项化工业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
4、报价单位应对项目进行现场走访,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
5、询价人在报价现场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文件。
6、本项目最高控制价:12万元。
7、付款方式:报价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提交通过评审的正式评价报告及协助取得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审批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未通过需免费修改至合格,通过审批后一次性付清。
8、本次报价含税,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9、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轮报价竞价方式进行,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注意:报价单上必须盖上投标单位的公章,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10、如你方对上述询价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桐城经开区建投集团招标办公室获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公休日除外)联系人:胡先生13865108771。
11、询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到桐城经开区建投集团五楼招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本次询价的询价报价会将于上述询价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桐城经开区建投集团五楼招标室进行,报价单位应准时参加询价报价会议。
询价单位: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23 日